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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该不该为储户负责

guojie531

2013/11/9 16:32:43LV.排长

去年以来储户存款丢失的案件屡次出现,这次踩雷的是工商银行石家庄分行。河北银监局已成立工作组进行核查。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为不法分子以高息为诱饵诈骗。但业务办理均在银行网点内部完成,银行究竟有无责任?
  虽然工行人士详细介绍了储户存款失踪原因,表示该案件与工行员工并无关系,但在其他案件中,有储户反映是受银行员工推荐才办理的高息存款,对此工行并未进行说明。
  自去年以来,多地曝出存款丢失案件,虽然多被认定为诈骗,但业务均在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存在内鬼,也让法律界认为银行应当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银行负有保障交易场所安全、防范犯罪行为、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义务,有确保持卡人卡内资金交易安全的义务。对案件进行刑事调查并不影响储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从证据规则讲,由于银行的举证能力明显优于客户,因此,银行有义务证明其已采取了必要的技术措施为储户提供了资金安全保障,否则银行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
通泰贷认为,对于这种事件首先应该查明存款丢失的原因,如果确实是银行员工所为,银行当然存在管理责任。第一责任人肯定是银行所谓的“内鬼”。要避免储户出现存款丢失的情况,储户在办理银行业务的时候,最好选择亲自上柜台办理,不要听信在银行网点工作的人帮忙办理网银U盾以及银行账户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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